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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推薦人 收錄台灣哲學研究奠基者 錢志純主教「斯賓諾莎哲學導論」 台大哲學系陳文團教授、輔大前校長李震教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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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文 斯賓諾莎哲學導論/錢志純主教
一、斯賓諾莎傳略及著作
巴魯赫•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係於一六三二年十一月廿四日,在荷蘭阿姆期特丹市(Amsterdam)誕生。父母皆為猶太人的後裔,因宗教緣故,其祖先從西班牙流徙到葡萄牙,復由葡萄牙遷至自由之邦的荷蘭。 斯賓諾莎六歲時失恃,由其父與繼母撫養成長。其父為當地富商與猶太團體之會長。因此,斯賓諾莎自幼接受了良好的猶太教育。最初,他師事當時頗負盛名的莫德來經師(Morteira),學習聖經註釋(Talmud);稍長,他又研讀舊約釋意(Kabbala),並接觸一些猶太神哲學家們的著作;其中有幾位學者,對於傳統的猶太教義皆持懷疑的態度,例如:愛斯拉(Ibn Ezra)懷疑梅瑟五書後部為正經;梅蒙(Ben Maimon)懷疑個人的靈魂不朽;克雷斯加(Crescas)認為上帝係有形體,並肯定上帝的存在、永生與自由,皆非理智所能證明;斯賓諾莎多少受到他們的影響。 斯賓諾莎諳許多語文,計有西、葡、荷、義、法等文;廿二歲時,又結識荷籍的鄧恩騰醫生(Franz Van den Enden),向他學習拉丁文及自然科學。由於語文的方便,斯賓諾莎不僅接觸古代的拉丁作家,亦涉獵一些古典哲學與當代思想,特別是笛卡兒的哲學。 受過猶太教育的斯賓諾莎,於接觸各種哲學思想之後,對猶太信仰逐漸冷落,反而傾向自由的基督教派。人們發現他的思想言論中有異端,遂到教會當局告發他。但斯賓諾莎仍主張思想自由,終於被猶太教會開除教籍。 斯賓諾莎被開除教籍以後,境況頗為蕭條。猶太經師要求市政府將他驅逐出境,以免他散播異端,擾亂市民的思想,於是市政府將他驅逐出境。但不久後他又重返故居,改名為本篤(Benedictus de Spinoza)。 一六六○年,斯賓諾莎正式遷出阿姆斯特丹。他先隱居於萊頓(Leyden)附近的小鎮林斯堡(Rijnsburg);後來,又遷往海牙附近的福兒堡(Voorburg)。在林斯堡,斯賓諾莎結識了一些新朋友,其中英國皇家協會秘書歐登保先生(Henry Oldenburg)常與他通信。斯賓諾莎在隱居的歲月中,生活頗寧靜,他以磨鏡為業,維持其日常所需。 斯賓諾莎性情愛好自由與獨立,澹泊明志,不求聞達。有人曾聘請他為海德堡(Heidelberg)大學的教授,他斷然拒絕,深恐其自由受到限制。他最得意的弟子西滿代弗理(Simon Joosten de Vries, 1633-1667),請求他每年接受二千法朗的養老金,亦被拒絕;後來代弗理再三地請求,他纔接受了三百法朗。 斯賓諾莎著作等身,但生前發表的著作,僅有兩部:
「笛卡兒哲學大綱」【1】係斯賓諾莎首先亦為唯一以真名發表的著作,於一六六三年出版。該書原為他的一位學生所寫的講義,後來因朋友的請求,纔將之付梓;書末所加之「形上默想」附錄,為斯賓諾莎對笛卡兒哲學的意見。 另一部「神學政冶論」【2】,則於一六七○年在漢堡和阿姆斯特丹,以匿名的方式出版。該書主張在自由社會中,各人應有思想及言論的自由。此書出版後,立刻遭到各教會的攻擊,且被政府列為禁書;斯賓諾莎為避免在荷蘭滋事,遂立刻阻止荷文版的刊印。 斯賓諾莎的主要著作「倫理學」及其它著作,皆於他死後由其友代為出版。 「倫理學」【3】乃斯賓諾莎多年心血的成果。自一六六一年開始,已有撰寫此書的計劃,而於次年寫出第一部,三年後全書始告成。斯賓諾莎在世之時,此書僅為一手抄本,供他的朋友們傳閱。他所以不願立刻出版,是該書的輿論對他不利。因此,一六七七年斯賓諾莎去世後,此書纔與「政治論」【4】,「改造理智論」*【5】──兩本未竟之作,以及一些書信,一齊編入他的「遺著」【6】中出版。一八五二年,有人發現他的一篇短論「論神、人與其幸福」【7】,而將之譯為荷文出版。斯賓諾莎的著作皆以拉丁文撰寫。 斯賓諾莎在世的最後幾年寓居於海牙。一六七六年,萊布尼茲曾前往訪問;一六七七年二月廿二日,斯賓諾莎因肺病逝世,享年僅四十四歲。 斯賓諾莎終其一生,志於研究哲學,並完全按其哲學思想生活。他沒有任何的嗜好,僅一心嚮往自由。羅素(Bertrand Russell)稱讚他說:「斯賓諾莎是偉大的哲學家中,最可愛且又最高尚的一位。在智力上有人能夠勝過他,但在道德上他卻是無與倫比。」【8】。羅素的話未免有些言過其實,然而吾人該當承認,像斯賓諾莎這樣理論與實際生活一致的哲學家,委實不可多得。寫他傳記的人無不推崇他的人格:生活樸實,不圖名利,專心追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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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Benedictus de Spinoza, 1632-1677),西方近代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與笛卡兒和萊布尼茲齊名。他運用笛卡兒的形上學及知識論研究方法,結合斯多葛學派與猶太教理性教義,形成了他個人獨創的哲學體系。神、世界、人三者是他心中最重要的關注對象。 1632年11月24日生於荷蘭阿姆期特丹市,父母皆為猶太人的後裔。父親是富商與猶太團體之會長,自幼接受良好的猶太教育,並諳許多語文,計有西、葡、荷、義、法等文;二十二歲時,又結識荷籍的鄧恩騰醫生,向他學習拉丁文及自然科學,亦涉獵一些古典哲學與當代思想,特別是笛卡兒的哲學。在接觸過各種哲學思想之後,對猶太信仰逐漸冷落,反而傾向自由的基督教派,因而受到告發,被猶太教會開除教籍。1660年遷出阿姆斯特丹隱居,以磨鏡為業,維持其日常所需。曾有人聘請他為海德堡大學的教授,他斷然拒絕,深恐其自由受到限制。1677年2月22日,因肺病逝世,享年僅44歲。著有:《笛卡兒哲學大綱》、《神學政冶論》、《倫理學》、《政治論》、《改造理智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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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
國家教育研究院 主譯、邱振訓 譯、王超群 策劃、整理
譯者簡介: 邱振訓,臺大哲學系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倫理學、斯賓諾莎哲學。譯有:《哈佛諾頓講座之大師與門徒》、《自己拯救自己》(立緒出版)。
導論者簡介: 錢志純,1926出生,原籍浙江省玉環縣,米蘭聖心大學哲學博士,1953晉鐸。曾任台灣駐教廷大使館的宗教參事(1979-1980)、天主教輔仁大學哲學系第一任主任(1966)、哲學研究所所長(1970)、藝術學院後首任院長(1984)。1992年榮升天主教花蓮教區主教,2002年自教區主教牧職榮休,2009年2月17日病逝花蓮。
策劃、整理: 王超群,「開放社會中心」台北執行長(CEO of Open Society Center-Taipei)。方法論者、大眾文學作家與藝術工作者,畢生致力於思想方法研究與應用。「開放社會中心」乃研究思想方法應用之專業研究機構,我們的基本信念是相信人類社會之所以能不斷進步,是藉由素樸之理性思維與論辯,集思廣益激發潛能的「開放社會精神」所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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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緣起 總序 李震:「斯賓諾莎哲學導論」 陳文團:和諧與仁慈的哲學家錢志純教授
錢志純:斯賓諾莎哲學導讀 一、斯賓諾莎傳略及著作 二、斯賓諾莎在哲學史上之地位 三、斯賓諾莎哲學思想想之起點 四、倫理學研究之一:神 五、倫理學研究之二:理智 六、倫理學研究之三:情緒 七、倫理學研究之四:桎梏 八、倫理學研究之五:自由 附錄:年譜與著作
《倫理學》正文 第一部份 論神 第二部份 論心靈的本性及起源 第三部份 論情感的起源及本性 第四部份 論人的苦役,或說情感的力量 第五部份 論理智的力量,或說人的自由
李匡郎:人師.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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