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方法
Discours de la méthode
原文作者╱
René Descartes
作  者╱
笛卡兒
譯  者╱
彭基相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
2023/05/01   (1版 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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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57-11-9702-9
書  號╱
1D0T
頁  數╱
144
開  數╱
25K
定  價╱
200



本書特色:十分小心引導理性與在科學中尋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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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方法》全名《談談正確引導理性在各門科學上尋找真理的方法》。書中提出「我思故我在」(法語:Je pense, donc je suis)名言。指出研究問題的方法分四個步驟:只要沒有經過自己切身體會的問題,不管任何權威的結論,都可以懷疑,即「懷疑一切」理論;遇複雜問題,儘量分解為多個比較簡單的小問題;先從容易解決的問題著手;問題解決後,再綜合檢驗,看是否完全、是否將問題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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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笛卡兒以話家常的方式談論他的哲學方法,文字風格上較接近「隨筆」,這種隨筆經常以第一人稱的方式行文……。文學風格是法國哲學家寫作的傳統,易讀而親切,與德國哲學家充滿著晦澀難懂的抽象概念大相逕庭。而且,幾乎所有笛卡兒的哲學的重要觀點都包含在這本小書裡面了,因此本書或許可以說是笛卡兒哲學的發源地,猶如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和尼采的《悲劇之誕生》。
---錄自本書〈導讀:笛卡兒的哲學方法:主體性原則的建立〉
※推薦文
導讀
笛卡兒的哲學方法:主體性原則的建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張炳陽


一、引言
     笛卡兒的這本小書《談談方法》(1637)有其他中文譯者名為《方法論》或《方法導論》,這裡的「論」從法文的原文看,原意是指「談論」,而不是「理論」或「導論」,因此本書名為《談談方法》是較符合原意的。
     這本書相對於笛卡兒的另外兩本比較有名的書《形上學的沉思》(1641)和《哲學原理》(1644)似乎較不受到重視,但是這本書是笛卡兒以話家常的方式談論他的哲學方法,文字風格上較接近「隨筆」,這種隨筆經常以第一人稱的方式行文,自說自話,我們可以比較一下笛卡兒的法國同胞蒙田(Montaigne)在早他五十多年前所寫的《隨筆集》(1580)的風格近似於此。文學風格是法國哲學家寫作的傳統,易讀而親切,與德國哲學家充滿著晦澀難懂的抽象概念大相逕庭。而且,幾乎所有笛卡兒的哲學的重要觀點都包含在這本小書裡面了,因此本書或許可以說是笛卡兒哲學的發源地,猶如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和尼采的《悲劇之誕生》。

二、笛卡兒哲學思想的根源
     哲學史是一條長流,水有源,樹有根,除了極少數天縱英才的哲學家之外,哲學史上重要的哲學家莫不從前人的思想得到滋養而茁壯,也就說,哲學家的思想都是有所繼承,很少有哲學家能憑空而成一家之言的。笛卡兒哲學思想主要受到哪些哲學前輩的思想影響呢?大約可以提到以下幾個。
     首先是蘇格拉底的「認識你自己」。這句話原本是刻在德爾菲阿波羅神廟牆上的銘文,這句銘文在蘇格拉底那裡已經不單單是神所啟示的話語,而是神要蘇格拉底去實踐的智慧。我們知道蘇格拉底經常說在他的內心裡有一個靈(daimon)向他說話,並且指導他的行為。這個靈是內在於人裡面,因此在蘇格拉底那裡,這句話的智慧就把他探討外在世界拉回到人的內心世界,也就是建立心靈的主體性原則。如果說哲學就是愛智之學,那麼智慧必須在進入人的心靈中方能尋到。
     第二是柏拉圖的「對理念的回憶」。笛卡兒有一個哲學思想「天生的觀念」(innate ideas)顯然與此有關聯。柏拉圖認為人的認識(知識)即是對理念回憶的結果,而這理念是脫離感官經驗,純粹是回到心靈之中方可得到,因此哲學的訓練就是要人脫離感官的具體性,回到對抽象形相(idea)的純粹直觀。所以柏拉圖很重視幾何學,因為幾何學就是一門脫離感性經驗的純粹直觀科學。柏拉圖學園入口的地方有一警語:「不懂幾何學的人莫入!」,而笛卡兒對幾何學的喜好眾所周知,他甚至是「解析幾何學」的發明者。「純粹的直觀」可以說是笛卡兒對柏拉圖「理念的回憶」的改造,這個改造所以更具科學性,是因為直觀中同時結合了邏輯的同一律,笛卡兒的純粹直觀是邏輯同一律的表現,因為直觀(intuition)就是自明(evidence)的真理。
     第三是奧古斯丁的「內在經驗」。奧古斯丁是基督教教父哲學家與護教者,他在基督教信仰上走了一條「內在的」道路,也就是回到人的內心尋求神,他教導人不要往外尋找神,要轉回自身,認為真理就住在人的內心裡面。在思維形式上,奧古斯丁的內在轉向是受新柏拉圖主義影響的。奧古斯丁的論述方式確實提供笛卡兒建立第一哲學很大的啟發,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及其論述方法的「懷疑」的過程很明顯帶有奧古斯丁的印記。在《論上帝之城》第十一卷中,奧古斯丁說:「如果我欺騙自己,我存在。亦即,人不存在,他就不能欺騙自己;因此,當我欺騙自己時,我恰恰存在。倘若我欺騙自己時,那麼我就存在;當我欺騙自己時、當我的存在是確定時,我如何會在我的存在中欺騙自己呢?因為如果我被欺騙的話,被欺騙的將是我,如果我欺騙過自己,——毫無疑問地——我欺騙自己不是因為我知道我存在。因此,我欺騙自己也不是因為我知道我知道這點。同樣地,像我知道我存在那樣,我也知道這件事:我知道這點。」
以上這一段奧古斯丁論述似乎繁瑣的引文,很明顯與笛卡兒的方法論的懷疑的論述方式極為相似,如果一個人不存在,他就不可能被欺騙,一個人被欺騙,正表示他存在。一個人懷疑是因為他害怕被欺騙,而他懷疑,他就存在,因此「我懷疑,故我存在。」(dubito, ergo sum)正是不能被懷疑的真理。
     笛卡兒在西方哲學史上有幾個「頭銜」:近代哲學創始人、理性主義開創者、身心二元論哲學家等等。但概括言之,笛卡兒哲學有幾個重要的基本論點:以數學作為哲學的典範、以懷疑作為普遍的方法、以心靈作為最高的能力、上帝存在問題的論證、物理世界存在的論證。

三、以數學作為哲學的典範
     數學確定了公理,再由公理透過準確的邏輯推演得出一切數學知識,這裡隱含著數學的基礎是邏輯,而邏輯的根本來源是同一律(A=A),同一律是指一物「自身等同」,即斷言:「A是A」。「一物自身等同」不是推論的結果,它是透過直觀直接得到的。由同一律可以得到矛盾律(∼(A ˄∼A)),矛盾律是指一物自身不等同(即:是自己又不是自己)是不存在的,即斷言:「∼(A ˄∼A)」。「一物自身不等同是不存在的」也不是推論的結果,同樣是透過直觀得到的。由同一律或矛盾律可以得到排中律(A ˅∼A),排中律是指一物是它自己或不是他自己,排中律是指一物與其矛盾物不能並存,只能存在其一。以上可見,矛盾律是從同一律而來的表述,排中律也是從同一律而來的,不論矛盾律或排中律都是同一律的不同表述,因此同一律是邏輯和數學最根本的原理。同一律是透過直觀而來的自明的真理(evidence),是絕對不可懷疑的真。笛卡兒在這裡得到一個洞見:作為哲學的第一原理必須從像數學一樣不可置疑的原則出發,方能有穩固的基礎,這自明的真理的演繹必須滿足清楚(clear)、分明(distinct)這兩個條件。清楚是指一物自身呈現在我眼前為我所見,分明是指一物除了具有清楚之特質外,同時自身能與他物作區別。因此,分明之物必然清楚,清楚之物不必然分明。總之,數學演繹是從直觀真理所提供的自明原理出發。

四、以懷疑作為普遍的方法
     古代希臘已經有懷疑論存在,基本上這些懷疑論有一個共同特色,就是對對象「不做判斷」,也就是採取不做任何肯定或否定的態度。不做判斷除了在知識論和形上學表達了對真理的不確定之外,這些懷疑論者最終所要達到的目的是:在倫理生活中的不動心,「不動心」就是個人心靈不受外在世界的干擾而處於安寧的狀況。因此,這種懷疑論本身認為我們對任何事物無法有真實的判斷,對任何事物都要不作判斷(epoche),以此超越外物得到平靜。但是,笛卡兒的懷疑論與此不同,他的懷疑論目的是追求事物的確定性或真理,因此懷疑只是作為方法,目的是尋找能建構真理大廈(科學、學問)具確定性的起點,也就是第一原理。笛卡兒認為,要尋找這個確定的、不可懷疑的起點,首先我們必須懷疑一切事物的可信度、確定性,這裡的一切事物包括他所信仰的「上帝」和喜愛的「幾何學」,都要對它們採取不作判斷的態度,笛卡兒的不作判斷和古希臘的懷疑論不作判斷是有不同目的,他把「懷疑」當作工具,最終要拋棄它,古希臘懷疑論卻是始終堅持著「懷疑」。
     笛卡兒的懷疑進程是這樣的:我可以懷疑一切,但是「我在懷疑」本身卻是不可懷疑,如果我要懷疑「我在懷疑」,那麼「我在懷疑『我在懷疑』」卻是不可懷疑的。如果要繼續懷疑下去,可以無限地懷疑,那麼更能確認「我在懷疑」的存在真實性。笛卡兒認為,「懷疑」即「思想」,因此「我在懷疑」即「我在思想」,思想表現出有一個進行思想的「我」的存在,因此:「我思想,所以我存在」,這就是笛卡兒有名的命題「我思,故我在。」(Je pense, donc je suis; Cogito, ergo sum)如果說,「我思想,所以我不存在。」這是違反邏輯的,這裡可見「我思,故我在」不是個推論,不是從「我思」推論出「我在」來,這個命題表現出一種「直觀」的真理,直觀就是具自明性的真理,它是同一律的顯示,因此正確來說,「我思(p),故我在(q)」在邏輯上不是表達為 p → q(如果p存在,那麼q就存在),而是應表達為p ≡ q(p等值於q),也就是「我思」與「我在」是等同的,即「我思」= 「我在」,這個等同是被直觀到而具有自明性的,猶如 A = A的直接確定性。附帶補充一下,從語言的角度,拉丁文本身的動詞是以其字尾變化來決定動作者的人稱,「我思」(cogito),其拉丁文一字作為現在式直述動詞標準型之外,字尾的-o也表達了第一人稱單數(我),因此,cogito(我思),同時表達出-o(我)在了。
     「我思」本身呈現了人是個自明的、不需要論證的心靈實體,它的全部本質就是「思想」。笛卡兒透過方法上的懷疑確立了形上學的第一原理:思想的我存在。這個原理確立了主體性原則,因此笛卡兒在哲學史上可以說是主體性原則真正的創立者,固然在他之前的蘇格拉底也強調主體性,但它並沒有自明的邏輯性來保證;在他之後的康德完成了哲學的哥白尼革命,也就是以主體性(知性範疇)來建構對世界的認識,但不可否認的笛卡兒的主體性原則是康德先驗哲學的一個根源。

五、以心靈作為最高的能力
     即理性(在此或稱為「理智」)作為認識機能。笛卡兒所謂的直觀即是理性(理智)直觀,而非感性直觀,感性直觀參雜了感覺的不確定性和偶然性在其中,甚至容易趨於神秘主義式的直觀。亞里斯多德已經說過,人的心靈最重要的機能就是理智活動。在笛卡兒那裡,理智直觀提供自明(evidence)的原理給心靈從事推理活動,從自明原理演繹出其他原理和定理,以便追求和建構普遍的知識或科學。因為這些原理和定理是從自明的原理推導(演繹)出來的,因此也具有真理性,而根據這些原理和定理所發現和建構的知識也就具有真理性。這些基本上是以數學和邏輯為典範,所以笛卡兒認為理性的演繹功能是在從事邏輯的推理和論證工作,從這些演繹中建起起科學知識的大廈,笛卡兒被稱為理性(理智)主義的創始者是名副其實的,同時也顯示在他之後的理性主義思想家幾乎都重視數學和邏輯在哲學思想中的作用。在笛卡兒來說,直觀和演繹是建構確定性知識的唯二道路。

六、上帝存在的論證
     心靈(或靈魂)、上帝和世界是形上學的根本探討主題,笛卡兒尋找到作為心靈的「思想的我」的存在之後,以之作為哲學探討的阿基米德點,進而證明上帝的存在。笛卡兒對上帝存在的證明是這樣的:在我心中存有完滿的觀念,這個完滿的觀念不可能從我而來,因為我本身會受騙和會懷疑表明我是個不完滿者,完滿的觀念不能從不完滿者而來,它只能從一個完滿者而來,這個完滿者就是「上帝」,因此上帝的存在是由祂自己的本質(完滿性)決定的,也就是說,上帝的存在包含在祂的本質裡。笛卡兒對上帝的這種論證在哲學史上一般稱之為「存有論的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提出這種論證最有名的是安瑟倫(Anselm,1033–1109),他認為一個完滿的觀念蘊含著完滿者的存在,後來康德在他的純粹理性批判中對存有論的論證作了批判,認為「上帝」只是一個先驗理念,並沒有實在性,邏輯和觀念裡的東西並不等同於實在的東西。然而,笛卡兒論證上帝的存在,其目的是利用祂來保證物理(自然)世界的存在。

七、物理世界存在的論證
     笛卡兒認為自我是純粹的心靈,物理世界或物質世界與心靈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性質,心靈與物質都是實體,所謂「實體」是指「一物獨立自存且不依賴他物而存在」。這兩種實體絕然不同,物質不能產生心靈,心靈也不能產生物質,心靈與物質相互獨立,笛卡兒是個心物二元論者。心靈的屬性是思想之物(res cogitans),物質的屬性是廣延之物(res extensa),兩種屬性也互不交涉。我們能有物質的觀念並不是由我們的心靈產生的,而是由上帝提供給我們物質觀念,上帝是全善完滿的,祂不會騙我們,反而是物質世界存在的保證。總之,上帝是心靈和物質這兩個實體的原因和保證。笛卡兒認為,心靈是思想之物,所以它不占有空間,因此不可分割;物質是廣延之物,它占有空間,因此是無限可分割的。而且物質都是運動著,它運動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物質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另一個是來自上帝的推動,上帝是所有運動的第一因,一旦推動之後,物質就按照自己的規律運動和變化。所以,笛卡兒的宇宙觀是個機械論的宇宙觀,所有物質構成的身體都是一部機器,人的身體也是一部機器。笛卡兒的物理學宇宙觀後來影響法國唯物主義非常深遠,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德拉梅特里(Julien Offray de La Mettrie)於1747年出版一本唯物主義哲學著作《人是機器》,從其書名可見其思想主張受笛卡兒的影響。

八、餘論
     笛卡兒提出「我思故我在」作為哲學探討的「第一原理」,所謂「原理」在那個時代的語言用法裡有「根基」的含意,也就是作為學問的開端、出發點的公理。在笛卡兒之前,學術界幾乎在亞里斯多德哲學的籠罩之下進行研究,培根(F. Bacon, 1561-1626)和笛卡兒算是最早擺脫亞里斯多德哲學系統的獨立思想家,這兩位都尋求新方法建立自己的哲學,培根成為英國經驗論的始祖,而笛卡兒成為歐陸理性主義的創始者,繼他之後著名的理性主義哲學家有史賓諾莎、萊布尼茲,後兩者的哲學系統也都是以邏輯、數學為典範,而他們所探討的幾個基本哲學觀念大部分的是笛卡兒所重視的,如「實體」、「屬性」、「確定性」、「完滿性」、「天賦觀念」或「內在觀念」等等,這些都主導著後世哲學研究的重要術語。後世重要的哲學家也經常返回笛卡兒的哲學重新評價其哲學意義和重要性,最有名的例子是現象學創始者胡賽爾(E. Husserl, 1859-1938),他要把哲學建立成為「嚴格的科學」,提出「回到事物本身」的「本質直觀」、「存而不論」(epoche)等等,都是與笛卡兒的哲學精神相通,他自己也是個數學家,甚至有一本名為《笛卡兒的沉思》的作品來反思笛卡兒的沉思。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1596-1650)
以「我思,故我在」聞名全世界數百年的法國哲學家,同時兼有數學家、物理學家的身分,其理論奠定了現代哲學的基礎,並開拓所謂的歐陸理性主義,深深影響後世的研究者如史賓諾沙、萊布尼茲。

出生於十六世紀一個貴族的家庭,從小受到良好的古典文學與數學訓練,從普堤耶大學畢業後不久即按照父親的建議,選擇以律師為業。但不久後即至荷蘭從軍,並定居長達二十多年之久,在這其中發表了多本著作。一六五○年受瑞典女王之邀至斯德哥爾摩為其講課,卻不幸染上肺炎而去世,享年五十五歲。

重要著作有《沉思錄》、《笛卡兒談談方法》、《哲學原理》、《幾何原理》等。
※譯者簡介
彭基相
譯者簡介
彭基相
生卒年不詳,字:叔輔,筆名:基相。安徽和縣人。著有《哲學與哲學史論文集》,翻譯《希臘的生活觀》、《談談方法》、《法國哲學史》、《康德哲學》等書。

導讀簡介
張炳陽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專長:悲劇理論、美學、文學理論、先秦諸子

導讀:笛卡兒的哲學方法:主體性原則的建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張炳陽
譯者序言
方法論
第一章 關於科學的各種研究
第二章 方法的主要規則
第三章 由這種方法提出的幾個道德規則
第四章 理性證明上帝與人類靈魂的存在或元學的基礎
第五章 物理問題的次序
第六章 再進一步研究自然需要的是什麼事
笛卡兒年表
笛卡兒主要著作書目

純粹理性批判(
上)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詩學
形而上學 (限
中國大陸以外地
區銷售)
小邏輯 (限中
國大陸以外地區
銷售)
君主論
存在主義即人文
主義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第五章  物理問題的次序

我現在很願意表現出真理的完全線索,即我在以前引申而來的線 索,但是要談到此種真理的線索,必須說到學者中所爭論的許多事體, 我不願意因他們來擾亂我自己,所以我想仍是暫守緘默為佳。1我只大 概說一說這些真理是什麼,因為要讓那些最聰敏的人去判斷,再詳細說 出他們是否對於公眾有用。我仍時時堅持我以前的決定,除了我用來證 明上帝與靈魂的原則以外,我沒有假定任何別的原則;除了像幾何學家 以前所有的證明一樣清楚明白以外,我不承認任何事是真實的。然而, 我敢說不僅我能在哲學中常常討論的一切主要困難裡面獲得短時間滿意 的方法,並且我也遵守上帝在自然中所建立之一定的公律,並由此上帝 在我們的心靈中印下這種觀念,2即在詳細思想事物以後,我們不能懷 疑在一切存在中或世界中所精確觀察的事物。並且進一步我考慮了這些 公律的結果,我似乎發現了許多比我以前所知道或希望知道的,更有用 與更重要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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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伽利略(Galillé)因主地動而受罰,故笛氏討論這個問題的書名「Traité du monde ou de la lumière」(此章僅為此書之節本),直至笛氏死後才出版。
2 我們一定要注意笛卡兒的這種物理學,在我們今日要想認識世界,只要明白事 實;笛氏則相反,以為此與內在觀念有關係。此為來自幾何學之「理性的方法」。
3 此書即指笛氏的Traité du mo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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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我想在一本書中3解釋這些真理最重要的地方,因為種種考慮阻止我出版此書,現在為使人能知道他們,所以我只得在此處將此 書所含有的做一個簡單的節要。在我開始寫此書以前,我曾計畫把我自 己所知道關於物質事物的性質完全包括在裡面,然而正如一個畫家在一 個平面的畫上不能把一個立體的各方面都表現出來,只能選擇一部分最重要的,使之成為陽的一面,其餘成為陰的一面,使人能由前者看出後者,所以我怕不能把在我心中的一切都放在我的這本書裡面,我只能將 我的關於光學的概念完全陳述出來。後來當有機會了,我決心再討論太 陽與恆星,因為光幾乎完全由它們來的;又討論天體,因為它們能傳達 光;又討論行星、彗星與地球,因為它們能反射光;並特別討論地球上 的一切物體,因為它們或有色,或透明,或發光;最後,我討論人,因 為人是一切的旁觀者。因為要想將這些一切論點放在陰的一面,能使我 自由發表他們,4不必一定要採取或排斥一切學者所承受的意見,我決 計將這個世界的一切留給他們爭論,只說一個新世界所發生的一切。假使上帝現在創造這個新的世界,在一個想像的空間中,物質很能造成這個空間,假使上帝沒有一點次序亂動這種物質的各部分,故結果成 了一個混亂的世界,如詩人所杜撰的一樣,故最後他的工作在平常方法 中僅賴與自然的和合,使自然依照他(上帝)所建立的公律而動作。所以,開始我描寫這種物質,並想在這種方法中來表現這種物質,即在我以為在世界中沒有東西再比這更清楚或更易了解,5除了我剛才所說的 上帝與靈魂。並且我進而承認在這個世界中沒有中古世代經院學派所爭 論的形式或性質,6也沒有任何對於心靈不適合的知識,使人能假裝不 知道。我再指明什麼是自然律;將我的理性不根據於任何原則,除了上 帝的無限完全,我想證明人能疑惑的一切,並告訴他們是這一種性質, 雖上帝另造別的世界,但他不能創造任何為自然律所不能觀察的世界。 在此以後,我當告訴如何由這種混亂所構成的一大部分的物質,必須 依照這些公律使其自己排列成與我們天體相同的形式;如何同時這物質 的一部分一定形成一個地球、行星、彗星、太陽與恆星等等。擴大光的 題目,我在此處詳細解釋光的性質,此可以在太陽與星中尋到,並解釋 光如何由一瞬間經過天體的無限空間,光如何由行星與彗星反射到地球 上。此外我還論到許多事,如本質、位置、運動,以及這些天體與星的 一切不同性質,所以我想我已經說得很清楚,在屬於我們這個系統的天 體與星中沒有東西能夠看見,這一定不與︵或至少可以不與︶在我所描 述的系統中的那些天體與星相同。由這點我特別要說到地球,雖然我曾 假定上帝沒有放任何重量在物質中—組成地球的物質,但我將告訴如 何地球的各部分能吸引到地球的中心;在地球面上的空氣與水,天體與 星的排列,特別是月亮,如何一定引起海潮的起落,此與在我們的海洋 中所觀察的是相同,此外如水與空氣一定是自東往西流,此在回歸線中 亦可以看到。我也告訴在地球中的江海山泉是如何由自然形成的;金屬 如何來到礦物的裡面,植物如何生長在田野間;總之,一切混合體或化 合體是如何起來的。因為我知道除了火以外沒有東西能生光,除了星以 外在別的事物中我將光的性質研究得很清楚,光是如何形成的、是如何 滋養的,有時如何只有熱而無光,又有時只有光而無熱;我也可以告訴 如何各種不同的性質與體由光生出不同的顏色,又如何在這些體中有些是液體、有些是固體,又如何一切東西都能化成灰與煙,最後這些灰又 如何因緊縮作用變成透明的光片。因為由灰變成光片,在我認為與自然 中別的變化一樣驚奇,所以我特別喜歡敘述這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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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兒可以知笛氏的謹慎與他所用的手段。將歷史的觀點置之旁邊,而代以科學的觀 點;不論這件事在過去是如何,只指明這件事在將來能如何。
5 這種物質就是積︵或擴張︶,並非由我們的感覺能認識,而是由我們內在觀念而認 識,故極清楚明白。
6 中古經院派的哲學家把形式看作極神祕的東西,是用來決定物質的;例如:我們先 有石頭的形式而後才有石頭。笛氏的解釋較這種學說是更科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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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我不願意由這些事實推論這個世界的創造就與我所描寫的世界相同:因為這是很可能,即在開始的時候上帝即使世界是像這樣的。但是這是確定的,即神學家都一致承認他(上帝)現在保存世界的動作正如他(上帝)以前創造這個世界的動作。在這種情形中,雖然上帝在開 始的時候只給這個世界以混亂,但是自然律一成立以後,上帝即憑藉他 的幫助使自然循著其自己的習慣而活動。我們不要為創造的神話所惑, 十分相信只由這種方法,一切純粹物質的東西經過很長的時期即漸漸變 成像我們現在所看見的一樣;當我們看他們是漸漸成的時候,他們的性 質就更容易了解,較看他們在開始的時候就是完全無缺。

在我敘述無生物與植物以後,我進而討論動物,特別是討論人。